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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保價:如果發(fā)貨時貨物未聲明保價的,日昱物流有限公司的賠償責任限額最高不超過貨物滅失部分運費的10倍。
未足額保價:按照貨物實際損失比例(保價金額/實際價值*損失金額)進行賠償,最高不超過聲明的保價金額。
超額保價:如貨物實際價值低于聲明保價金額的,按貨物實際價值賠償。
貨物的損失價值(直接損失)以維修產(chǎn)生的費用為主:如果貨物損壞嚴重,維修費用接近于貨物實際價值或經(jīng)相關機構進行鑒定報廢的,按最高不超過保價金額進行賠償。
不予賠償范圍
因不可抗力(如嚴重的自然災害、政府行為等)造成貨物損壞、滅失、污染或延誤交付的;
貨損之外的間接損失;
收貨人收貨時包裝完好而內件短損(貨物由托運方包裝,承運人不得拆包驗貨);
收貨人作無異議簽收;
不如實申報商品名稱(如申報“配件”等);
二手貨、易碎、易漏和易變形貨物的損失;
貨物到站一個月后查詢無果或無人認領的。